项目申报丨2025年市知识产权资金第一批项目

2025-03-04

一、支持背景

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25〕2号)相关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市知识产权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名称

申报条件

截止时间

支持标准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1)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研发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已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2)发投入稳定,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

(3)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较好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经验。

(4)无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5)属于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416”科技创新布局,创新能力突出、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专利产业化水平较高。

2025年3月31日

每个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

专利导航绩效补助项目

(1)申报单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2)两年内(2023年、2024年)已获得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专利导航绩效补助项目、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不包括高校院所专利转化促进项目)支持的单位不得申报。

2025年3月31日

补助标准为5万元/项,一次性拨付

地理标志促进工程

(一)依法注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

(二)‌属于区域内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领域重点产业方向,具备生产经营资质,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具有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的良好潜力。

(三)申报单位重视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物资等保障。相关地理标志商标权属关系清晰,无权属争议。

(四)未获得过市知识产权局同类型的资金补助。

2025年3月31日

持标准为不超过20万元/项,立项后拨付50%,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50%。

重庆市知识产权培训项目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扎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备,且有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培训的相关条件和优势。

(3)申报单位无未完成的市知识产权局培训项目。

(4)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因骗取、虚报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的相关处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025年3月12

主题培训项目每个班次支持标准不超过12万元/个。市知识产权局分两次向承担单位拨付项目经费,培训项目下达时,拨付60%的项目经费;通过验收后,拨付40%的项目尾款。

重庆市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

(1)申报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在国(境)外有产品销售,包括直接销售和许诺销售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拥有一批高价值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类型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团队,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经费和人员保障。

(3)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市知识产权局其他项目的资金支持。

(4)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因骗取、虚报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的相关处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2025年3月31日

项目资助标准为10万元/项,项目立项后拨付6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40%。

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

A类: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建设;

B类:知识产权保护特色街区建设培育;

C类: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建设培育。

(一)申请A类项目的对象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B类、C类项目的单位应当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且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二)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三)项目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对推动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具有较好的借鉴、参考作用。

(四)同意将项目成果及相关信息(除企业商业秘密外)向社会公开。

2025年3月31日

(1)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建设,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10万元/项、重点项目20万元/项。

(2)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特色街区培育,补助20万元。

(3)获批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工程项目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获批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验收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重庆市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项目申请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同一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承担了以往重庆市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报2025年度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在相关项目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在研究的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组织工作。

(三)项目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同一研究人员只能参与1个项目。团队成员应当具有开展相应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四)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承担的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保证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025年3月31日12:00以前

重点项目支持标准为10万元/项,一般项目支持标准为5万元/项。

政策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知识产权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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