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丨2025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5-02-24

一、支持背景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申报及复核方式

(一)申报企业应为已公告的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常年开放申报,每半年公告一次)。

(二)本次复核企业为我市2022年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非名单内的企业请勿申请复核。


四、扶持方式及标准

荣誉资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作为各项财政资金及惠企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


五、申报时间

2025314


政策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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