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中试平台,进一步规范中试平台建设和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中试平台应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需求,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建设申报主体须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创新平台等具备法人实体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场地设备。有承担相关领域中试任务必需的试验设备、测试仪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有固定中试场地及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试验场地相对集中。中试场地及周边配套设施面积1500平方米(含)以上,专用软件及设备原值500万元(含)以上。
(三)专业人员。拥有专业的中试人才队伍,对相关领域中试研究工作熟悉,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及控制生产质量的固定研发团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应具有行业科研人员、企业管理人才、技术工程师等多元人才支撑体系。拥有专职技术人员10名(含)以上,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50%(含)以上,或具有技术经理人才3名(含)以上。
(四)服务能力。具有技术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拥有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产品示范等服务的中试线。愿意发挥中试平台的作用,能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提供开放共享中试服务。
(五)其他条件。自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规违法及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扶持方式及补助标准
(一)创建补贴。新组建中试平台经认定后,按其近两年内实际设备投资额(软件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网络及系统集成费等)的一定比例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资金补贴,同一平台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运营补贴。自中试平台取得授牌次年度起,综合评估平台技术水平和对外提供服务情况,择优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运营补贴,年度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平台三年内最多享受一次。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20日前
政策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试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